主要功能:
負責綜合協調和各項服務,承擔教育局各辦公室工作的綜合協調,處理教育黨工委、教育局的日常文秘和行政事務。
負責文件處理、文件起草、文件收發、檔案管理、機要保密、會議安排等工作。,統籌安排教育黨工委、教育局領導每周工作日程,統籌協調組織大型活動。負責與區級相關部門的聯絡和上級領導的接待。負責群眾來信來訪和社會穩定工作。
負責教育黨工委、教育局信息的收集、加工、傳遞、報送和宣傳,以及信息工作的管理、協調和指導。
負責局系統重大教育體育新聞的發布,組織協調國內外媒體對教育體育活動的報道。
負責局機關的法制工作,承擔相關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應訴工作。
協助教育黨工委、教育局領導開展調查和政策研究,負責項目工作。
承辦新區領導、教育黨工委、教育局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批件或交辦事項的督辦。
負責黨工委、教育局領導及局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後勤、生活服務、車輛管理。
負責安排外賓接待、外匯兌換和出國人員管理。指導基層單位的外事工作。
負責本局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管理和指導下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導演:莊深芳
主要功能: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的規定和教育黨工委的要求,負責本系統幹部和其他幹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行政管理和教育、體育系統基層單位相當於副處級的幹部;負責教育黨工委直接管理的公共服務機構和其他基層單位,尚未明確機構級別的,主要由幹部負責。
負責後備幹部(管理幹部和專業技術幹部)的推薦、考察、選拔和培養。
承擔本系統管理的出國幹部政審工作。
負責本系統管理幹部的檔案建設和管理。
負責本系統的老幹部管理工作。
制定本系統人才培養計劃,負責管理幹部和專業技術幹部的培訓;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結構的調查,有計劃地組織引進專業技術人員。
承擔所轄各級各類學校的幹部培訓和師資隊伍建設。承擔本地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指導學校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和聘後管理工作。
負責本系統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及其家屬的安置工作;根據國家有關人事制度、本地區人事調動規定和本系統人事調動程序,負責日常人事調動工作。
在本區機構編制辦公室的領導下,負責審批本系統各單位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
負責本系統各單位工資基金的審核;負責本系統人員工資、獎金、津貼和晉升的審核和管理;負責調入和調出人員工資的日常審核和傳遞。
負責本系統退休、退職人員的審批。
負責本系統人員的福利待遇和療養管理。
負責本系統人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維護以及信息的計算機規範化管理;負責本系統人員的統計和報表。
負責本系統的獎懲指導。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導演:魯玉剛
副主任:、倪
主要功能:
編制所屬單位年度部門預算計劃和專項資金滾動計劃,安排預算內外各項事業的實施。
編制局系統長遠規劃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平衡、安排和落實各項建設資金。
撥付正常、專項、基建等資金,配合地方財政、審計部門對財政資金使用、財政預算外資金使用和財政預決算編制進行監督檢查。
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設備和承包工程的,按照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和建設工程招標方式進行管理。
負責基層單位采購專控商品的審核及相關工作。
審核報批基層單位相關收費標準,並配合物價部門檢查執行情況。
組織協調各辦公室,指導局機關和下屬單位開展統計工作。
受理局系統基層單位用各種資金安排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立項申請,並按基本建設程序辦理項目審批手續。組織竣工決算,實施財政撥款項目審計和資金核實。
組織和協助組織局系統會計、統計等專業人員的專業培訓和進修。
協調公共住房建設中教育、體育等配套設施建設的相關事宜。
指導局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導演:劉國慶;副主任:李春蘭(黨委副書記)、余顯龍。
主要功能:
指導和協調黨工委管理的黨組織的基層組織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的建立、變更和撤銷。指導督促基層黨組織按規定開展崗位變動、民主生活會、黨務公開等活動。負責落實黨建工作目標責任制,指導基層黨組織開展“達標創優”活動。協助幹部人事部門做好基層黨的幹部調整和任免工作。
負責了解本系統黨員的思想狀況,做好黨的宣傳、教育和思想工作。負責黨員的教育管理。指導和督促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教育培訓、黨員組織管理、黨員組織生活、黨員民主評議等工作。教育、培養、考察入黨積極分子,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負責黨的統計和黨員情況的調查。負責黨費的收繳和管理。負責黨建信息工作。組織黨建調研活動,指導基層黨組織黨建創新工作,總結推廣本系統黨建工作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
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貫徹本區黨工委、教育黨工委、黨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支持和協助教育黨工委、教育局領導完成本單位承擔的任務。
負責黨的宣傳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宣傳貫徹黨的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基層開展黨的宣傳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和統戰工作。
負責局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思想政治研究活動,及時掌握幹部職工思想動態,探索新時期思想政治工作的載體和途徑,組織幹部職工理論學習,開展形勢任務教育、愛國主義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
負責局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協調文明單位行業創建工作,指導基層文明單位創建工作,具體實施市、區級文明單位、局創建文明單位先進集體兩年壹次的申報和評比工作。負責局系統的職業道德建設,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及時宣傳和弘揚先進典型和先進事跡。
負責機關內部的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機關加強作風建設,加強機關作風教育,提高機關工作效率,做好機關思想狀況工作,了解和反映群眾意見,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負責落實教育黨工委、教育局黨政領導班子中心組學習年度計劃和安排,指導直屬單位中心組學習,負責基層各級領導班子思想理論建設。
負責局系統統戰日常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類統戰對象基本信息,加強統戰對象動態管理。
負責局系統黨外人士工作,做好黨外代表人士的發現、培養和推薦工作,協助幹部人事部門抓好局系統重點單位領導班子黨外幹部的選拔,及時推薦重點單位黨外幹部後備人選。
負責協調該局對臺工作,開展對臺形勢教育和政策宣傳,做好對臺日常工作。
負責與民主黨派浦東區委、新區知識協會、僑聯、臺聯、民聯等相關部門聯系,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領導機關、工會、* *青年團、婦女工作和其他群眾組織支持它們根據各自的章程獨立開展工作。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紀委副書記、監察審計室主任:宣;
主要功能:
負責履行局機關行政監察職能,具體承擔專項治理等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的規定,本地區教育體育系統各單位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依法接受內部審計,獨立行使內部審計職權,向局領導負責並報告工作。加強內部管理和監督,維護財經紀律,提高經濟效益,促進廉政建設。
審核下屬單位預算內外專項資金,監督資金管理和實際使用情況。
對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經濟效益和經營者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和監督。
審計和監督下屬單位財務規章制度的執行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對所屬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和非經營性資產的安全完整進行審計監督。
審計下屬單位捐贈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對下屬單位和學校進行審計,做好委托社會審計的管理工作。
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必要的審計人員。
指導和監督本系統相關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依法開展審計工作。
組織內部審計人員學習業務技能,對其進行考核和獎勵,維護其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的合法權益。
采取有效措施激發審計人員的積極性和責任心,保證審計隊伍的相對穩定。
承辦新區紀委、教育黨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對領導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進行審計調查。導演:趙連根;副主任:周建明和陳斌。
主要功能:
貫徹國家和本市關於基礎教育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根據本市教育發展規劃,結合本區實際,制定並實施本區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依法對本地區基礎教育進行宏觀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
指導學前教育和中小學教育的保育和教育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的課程改革,指導基礎教育的教學管理和現代教育技術的應用。
領導和管理本區基礎教育中介機構和事業單位的業務工作。組織協調本區基礎教育階段學校的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負責本區基礎教育階段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工作,協助上級招生部門完成其他學校的招生工作。
組織本地區基礎教育階段的教學科研活動,指導基礎教育階段的教育教學改革,提出本地區基礎教育綜合改革方案,總結推廣本地區基礎教育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
承擔境外機構和個人在本地區合作辦學和舉辦本地區民辦學歷教育機構的咨詢、審批和管理工作,並提供業務上的指導。
協助局綜合司做好基礎教育系統的機構、人員、經費使用和財務項目工作。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導演:樂雲濤
主要功能:
宏觀管理和指導本地區的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
制定並實施本區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領導和管理本區職業教育系統中介機構和事業單位的業務工作。組織協調本區職業教育系統各類學校的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組織本區職業教育的調研活動,指導職業教育階段的教育教學改革,提出改革方案,總結推廣本區職業教育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
承擔境外機構和個人在本地區合作辦學及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機構的咨詢、審批和管理,並進行業務指導。
協助局綜合司做好職業教育系統的機構、人員、經費使用和財務項目工作。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導演:盛文平
主要功能:
綜合管理本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工作。制定加強德育工作的規劃和政策,負責德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研和實踐。指導學校德育隊伍建設,指導學校開展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導校園文化建設。
管理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學生保健、藝術教育和科普工作。指導學校對學生開展國防教育、民防教育和軍事訓練,指導區級學校藝術團體,協調各級學校學生參加體育競賽、藝術交流和科普活動。監督學校食品衛生。
承擔本地區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為本區各級教師和公務員的普通話水平測試和管理服務。向本區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街道、鄉鎮提供規範用字的政策咨詢和管理服務。
組織本區各級各類學校德育、心理、體育、藝術等方面的教學科研活動,指導教育教學改革,提出改革方案,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導演:馬春付;副主任:張永冠、劉奇
主要功能:
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體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根據全市體育發展規劃,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制定並實施本轄區體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依法對本地區的體育事業進行宏觀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
貫徹執行奧運爭光計劃,負責業余訓練,培養體育人才。做好少兒體校和重點體校的培訓工作,做好教練員的考核培訓工作。逐步建立體育科研機構,培養體育科研人才,提高科學訓練水平。會同德育處等有關部門做好學校體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各級各類體育俱樂部的管理和協調。
認真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地區群眾體育工作,負責區級體育協會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協調社區健身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完善本地區群眾體育工作網絡。
負責本轄區體育場館(學校)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領導和管理本地區體育中介機構和事業單位的業務工作。
負責管理和協調本轄區的體育市場和中介機構。
研究制定本地區體育競賽制度和工作計劃,負責綜合平衡本地區體育競賽工作,指導基層體育競賽工作。
負責裁判員技術水平的組織、管理、培訓、考核和評定。負責運動員成績的審批和推薦申報。負責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組織、管理、培訓、考核和定級。
負責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科研成果的評審、鑒定、推廣和應用。
協助局綜合處做好體育系統的組織、人事、經費使用和財務項目工作。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