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七條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確定的企業印制。禁止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第三十壹條?稅務機關有權對發票管理進行下列檢查: (壹)檢查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和保管情況;(2)轉出發票的檢驗;(三)查閱、復制與發票有關的憑證和資料;(四)詢問當事人與發票有關的問題和情況;(五)查處發票案件時,可以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進行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
增值稅發票和普通發票有什麽區別?
增值稅發票和普通發票的區別是:1,增值稅發票可以認證抵扣,普通發票不能;2.普通發票是指除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納稅人使用的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僅在壹般納稅人和增值稅征收機關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發票時使用;3.發票的印制需要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不同的增值稅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