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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發票和附加票有什麽區別?

1,發票的打印要求不壹樣。

根據新征管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的規定指定的企業印制。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發票。

2.發票中使用的實體是不同的。

增值稅專用發票壹般只能由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購買和使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的,經稅務機關批準後,由當地稅務機關開具。普通發票可供各類從事經營活動並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購用。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和使用普通發票。

3.發票的內容不壹樣。

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僅包括購貨單位、銷售單位、貨物或者服務的名稱、貨物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計量單位、單價和合價、開票單位、收款人和開票日期,還包括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號、不含增值稅的金額、適用的稅率和應繳納的增值稅。

4.發票的序列號不同。

“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四聯和七聯。第壹聯為存根聯(用於留存備查),第二聯為發票聯(用於買方記賬),第三聯為抵扣聯(用於買方扣稅憑證),第四聯為記賬聯(用於賣方記賬),第七聯其他三聯為備份聯,分別用於企業出卡、檢驗、倉庫留存;普通發票只有壹式三聯,第壹聯存根,第二聯發票,第三聯記賬。

5.發票有不同的功能。

增值稅專用發票既是買賣雙方收付的憑證,也是買方抵扣增值稅的憑證。除運費、農副產品、廢舊物資按法定稅率抵扣外,不得抵扣普通發票。

擴展數據:

增值稅專用發票僅在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發票時使用。納稅人從事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壹方面要向收款方索取發票,同時也要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特別是增值稅系統實行憑票扣稅制度,發票不僅是商業憑證,也是納稅和扣稅的憑證。增值稅發票也是發票的壹種。具有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可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領購增值稅發票,並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

具有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可以憑增值稅發票抵扣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納稅人擅自偽造、變造、隱匿、銷毀帳簿、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費用或者少列、漏報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虛假申報納稅,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為偷稅。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的通知指出:“因故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偷稅、欠稅行為,不應作為犯罪處理,應由稅務機關依法追繳並予以處罰。”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偷稅是指隱瞞真實會計信息,以少繳或者不繳應納稅款為目的的行為,主觀上具有故意,客觀上具有欺詐性,目的是少繳或者不繳應納稅款。

偷稅是指由於客觀原因而不繳或少繳稅款的行為。主觀上沒有偷稅漏稅的故意,客觀上也沒有采取欺詐手段,但結果是不繳稅或少繳稅款。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增值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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