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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的構成要件

欺詐的構成要件有:

(1)壹方需有欺詐的故意。所謂欺詐的故意,是指欺詐方明知自己的欺詐行為會使被欺詐人陷入錯誤的認識,希望或者放任此種結果的發生的主觀態度。

(2)欺詐方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壹般包括故意告知虛假情況和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兩種。

(3)被欺詐方因受欺詐而陷於錯誤的判斷。也就是指欺詐的行為與陷入錯誤判斷的結果之間有相當之因果關系。

(4)被欺詐人基於錯誤判斷而為意思表示。?

詳情如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民法通則)若幹問題的意見第68條,壹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 構成欺詐行為壹般必須具備以下4個要件:?

(1)欺詐人有欺詐的故意。欺詐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陳述是虛偽的,並會導致對方陷入錯誤認識,而希望或放縱這種結果的發生。欺詐的故意包括兩方面:

壹是陳述虛偽事實的故意;二是誘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的故意。 實際生活中,陳述錯誤事實並不少見,根據行為人的動機可以分為兩類:第壹類是行為人故意陳述錯誤事實,此時就構成欺詐的主觀要件;

第二類是行為人由於客觀條件的限制,認為陳述的錯誤事實是真實的,即他主觀上並沒有陳述錯誤事實的故意,此時不構成欺詐的主觀要件。但是如何區分行為人是否具有陳述錯誤事實的故意,卻非易事。這主要從行為人的行為動機、知識經驗以及其所處的客觀環境去認定。

(2)欺詐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是指欺詐人故意陳述錯誤事實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故意陳述錯誤事實和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是構成欺詐行為的兩個方面。故意陳述錯誤事實的行為,例如將假冒偽劣商品說成質優價廉。

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是指行為人有義務向他方告知真實情況面故意不告知。沈默是否構成欺詐呢?大部分國家的法律規定,當行為人有義務說明真實情況而不說明、保持沈默即構成欺詐。

我國法律對沈默是否構成欺詐的規定與上述規定相似,例如(產品質量法)第28條規定:銷售者在出售某種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的產品,應當事先向消費者或用戶作出說明,否則銷售者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該規定表明在負有說明義務時保持沈默即構成欺詐。另外依據誠實信用原則負有說明義務的,也不能保持沈默。

(3)被欺詐人因欺詐而陷入錯誤。所謂錯誤,是指對合同內容及其他重要情況的認識缺陷。構成欺詐,壹般必須是被欺詐人的錯誤認識與欺詐人的欺詐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易言之,如果被欺詐人訂立合同,那麽必須是欺詐人提供的虛假情況與合同內容有密切關系,並且被欺詐人因欺詐人提供的虛假情況對合同內容發生了錯誤認識。

(4)被欺詐人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詐人的意思表示並不是因欺詐行為而作出的,也不構成欺詐。這表明被欺詐人的意思表示與欺詐行為之間具有因果聯系。

擴展資料:

《民法總則》第壹百四十八條:

第壹百四十八條 壹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總則》第壹百四十九條:

第壹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壹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合同法》中將欺詐分為兩種,即損害國害家利益的欺詐和不損害國家利益的欺詐,前者為無效行為,後者為可撤銷行為。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同無效:  

(壹)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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