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登記手續是我們上戶的壹個渠道,孩子只有辦理了出生登記才能夠有自己的 戶口 信息,通過查詢戶口登記,就能夠獲得 個人信息 ,出生登記是屬於公安機關主管的業務範圍,那我們辦理出生登記是需要到公安機關辦理,在 齊齊哈爾 出生登記辦理 辦事指南 是怎麽樣呢?下面 網 小編給大家介紹壹下。 壹、齊齊哈爾出生登記辦理地址( 龍沙區 ) 黑龍江 省齊齊哈爾市龍沙區,龍沙區政務服務中心(工建路187號),綜合受理窗口。 二、齊齊哈爾出生登記辦理時間 周壹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法定節假日 除外) 三、齊齊哈爾出生登記辦理條件 持申報材料到 戶籍 地派出所辦理。 四、齊齊哈爾出生登記辦理材料 1.嬰兒 出生證明 材料 2. 結婚證 3.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戶口簿 五、齊齊哈爾出生登記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壹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 撫養 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 收養 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九條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國家衛生和 計劃生育 委員會公安部《關於啟用和規範管理新版<出生 醫學證明 >的通知》(國衛婦幼發〔2013〕52號) 第三條第壹款規範《出生醫學證明》在出生登記中的使用。對持有《出生醫學證明》的新生兒,戶口登記機關審驗《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後為其辦理出生登記。 新生嬰兒辦理出生登記還會涉及到民族的登記信息,如果父母雙方是同壹個民族,那麽孩子就沒有選擇,如果是不同的民族,那麽可以登記的民族就有選擇性的。希望以上的內容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可以到網進行咨詢。
法律客觀:齊齊哈爾市中心城區房屋拆遷補償第十二條被拆遷房屋綜合估價每平方米低於720元的,拆遷人應當按每平方米720元標準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被拆遷房屋的綜合補償總額低於21000元的,按21000元標準給予補償。對拆遷公告發布前已獲得市民政部門頒發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低保戶和已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殘疾人的房屋,拆遷人應當在原房合法建築面積的基礎上增加3平方米拆遷補償款。民政部門應按規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發放標準和條件,認定和發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配合做好拆遷補償工作。第十三條有線電視、電話、動力電、燃氣設施等房屋附屬設施按現行的安裝價格給予補償;果樹以樹幹的中間直徑為準,每0。01米給予25元補償。被拆遷人房屋自行裝修、裝飾的,由估價機構按成本法結合成新進行評估,由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遷公告發布前符合住宅標準的無證照房屋,其住戶持有拆遷所在地的居民戶口並形成獨立家庭、確無其他住處的,由拆遷人依照被拆遷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按240元標準給予補償。2004年以後再建的無證照房屋,不予補償。公產房屋承租人選擇貨幣補償並且沒有享受過房改政策的,拆遷人應當將貨幣補償總額中的20%付給房屋所有人,80%付給房屋承租人。第十四條凡已給予補償的建築物、構築物及附屬設施均交由拆遷人拆除。第十五條住宅房屋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由拆遷人發給壹次搬遷補助費200元;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由拆遷人發給兩次搬遷補助費。非住宅房屋,用途為辦公的,按每平方米6元標準計發搬遷補助費;用途為商服的,按每平方米10元標準計發搬遷補助費;用途為生產加工的,按每平方米20元標準計發搬遷補助費。選擇貨幣補償的,發給壹次搬遷補助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發給兩次搬遷補助費。拆遷已出租的房屋,搬遷補助費發給房屋承租人。第十六條拆遷人應當對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住宅房屋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依據其原房屋所有權證照載明的建築面積,結合過渡期限,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標準計發臨時安置補助費;對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原房屋用途為辦公性質的非住宅房屋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依據其原房屋所有權證照載明的建築面積,結合過渡期限,按每月每平方米10元標準計發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繼續保持租賃關系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發給房屋承租人。第十七條原房屋用途為商服或生產加工性質的非住宅房屋,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拆遷人應當按過渡期3個月的標準計發壹次性停產、停業補償費;被拆遷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結合過渡期限計發停產、停業補償費。計算公式如下:停產、停業補償費=(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2個月+職工平均工資)×過渡期限被拆遷人上年度月平均應納稅所得額,應當以稅務部門繳稅票據為準,按上年度實際繳納月份進行平均計算。被拆遷人上年度實際職工平均工資,應當以勞動部門核準的被拆遷人實際發放的平均工資為準。第十八條被拆遷人選購安居工程,原房建築面積低於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的,可購建築面積40平方米的房屋壹套;原房建築面積低於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的,可購建築面積50平方米房屋壹套;原房建築面積超過30平方米低於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的,可購建築面積60平方米房屋壹套;原房建築面積40平方米以上的,可購建築面積70平方米房屋壹套。被拆遷人以原房補償款和安居工程安置用房價值總額結算差價的,多退少補。超出以上規定房型面積部分,由被拆遷人按安居工程房屋商品價投資。第十九條機關、企事業單位進行房屋拆遷,被拆遷人選購安居工程的,由拆遷人按被拆遷人應當享受安居工程的面積部分,每平方米向市安居工程辦公室交補貼款100元,並壹次性向市拆遷主管部門交納18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第二十條富拉爾基區、昂昂溪區、梅裏斯達斡爾族區、碾子山區和各縣(市)可參照本辦法制定符合所在地實際的補償標準。規劃區外國有土地上進行房屋拆遷,參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