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前工資(包括獎金等。),包括社保、公積金、個稅都是從取得的工資中扣除,可能還會扣除職業年金。全部扣除後,獲得的工資明顯少於稅前。
如果查詢後系統顯示只有壹個用人單位為妳申報,那麽妳感覺高於實際情況是稅前和稅後原因造成的,不會是財務錯誤。
第二,妳自己的計算是錯誤的。
這個就不提了。妳可以對照系統檢查每筆交易的細節。
三、除工資收入外,還有其他綜合收入。
如勞動報酬、版稅等。,這些收入將顯示在總申報金額中。這個也不難,從細節就能看出來。
個人有保險傭金14000以上,在申報總額內。保險傭金是勞務收入,但也屬於綜合收入。
另外解釋壹下,我朋友的公司有個保險任務,然後找到了我。5438年6月+10月,買了三份重疾險,兩萬多,然後給我工號,公司給我提成。
四、在其他公司有兼職和/或零星綜合收入的其他公司。
系統顯示妳的個人總數。可能妳只計算了妳目前工作的公司,而沒有記住或考慮其他公司或其他收入。
五、其他公司掛妳名字。
這種情況下,妳實際上並沒有在公司工作,也沒有綜合收入,公司利用妳偽造人力來獲取工資或費用。
這種情況在壹些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人力資源或勞務公司都存在。上周五我們公司壹個小姑娘,名下居然掛了四家人力資源公司,月薪兩千多到四千不等。這個小女孩直接在APP上抱怨。
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在個稅APP上投訴,打電話給假掛妳人力的公司,打電話12366,打電話給假掛人力公司註冊地的稅務局,可以通過熱線12345舉報。
反映這些,所有渠道都會反饋給冒充人力資源的公司,這些公司會找到妳,妳可以提出妳的訴求。對方滿足妳的合理訴求後,熱線會給妳反饋,或者妳撤訴。
渤海灣東岸城市某公司被投訴後,該公司與投訴人協商,支付了幾千元,隨後對方取消了投訴。
不投訴或違約的後果
對自己來說,如果是上述“五年計劃”的情況,如果妳不抱怨,那麽體制內的所有收入都是妳的。如果妳的年綜合所得低於654.38+0.2萬元,或者妳的納稅額低於400元,妳可以不去管它(僅限於2020-2026.5438+0兩個匯算清繳期)。
超過654.38+0.2萬元,或者補稅超過400元,就要進行年度匯算清繳補稅。因為這些收入通常是不夠交稅的,但是整合之後,交稅的可能性就大了。
不結清貨款,不繳稅,很可能上了稅務的信用黑名單,要補交稅款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