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費能否稅前扣除?
福利費可以稅前扣除。
職工福利費可以按比例稅前扣除。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壹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福利費的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職工福利費是指用於增進職工物質利益,幫助職工及其家屬解決某些特殊困難和興辦集體福利事業所支付的費用。包括撥交的工會經費,按標準提取的工作人員福利費,獨生子女保健費,公費醫療經費,未參加公費醫療單位的職工醫療費,因工負傷等住院治療,住院療養期間的夥食補助費,病假兩個月以上人員的工資,職工探親旅費,由原單位支付的退職金,退職人員及其隨行家屬路費,職工死亡火葬及費用,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以及由“預算包幹結余”開支的集體福利支出。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什麽?
新會計準則下,應付職工薪酬包括以下內容: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2、職工福利費;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非貨幣性福利;
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