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怎麽交?
1.兼營房地產企業當期收入應負擔的土地增值稅:
借:稅和附加費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2、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壹並在“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轉讓時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借:固定資產清理/在建工程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3、企業在項目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的收入,按稅法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4.房地產銷售收入實現時,按照上述銷售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處理。項目竣工結算後進行清算,多交的土地增值稅到賬。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5.房地產銷售收入實現時,按照上述銷售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處理。工程竣工結算後,進行清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借:稅和附加費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什麽是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指單位和個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以轉讓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扣除項目法定金額後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壹種稅收,不包括以繼承和贈與方式無償轉讓不動產的行為。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納稅人應當自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同時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建築物產權證明、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合同、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估價報告等與房地產轉讓有關的資料,然後在稅務機關批準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怎麽算?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取得的收入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不動產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步驟:
1,確認收入金額
2.扣除項目
3.計算增值額:(收入_扣除項目)
增值率: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
根據增值率,確定稅率和扣除系數,計算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增值額×稅率-抵扣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土地增值稅必須按項目、分類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房出售,增值額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
(二)土地開發的成本和費用;
(三)新建房屋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屋、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房地產轉讓有關的稅收;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