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入職工福利費的折舊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超過標準的可延期至下壹納稅年度扣除。
1.《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納稅人購買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以下簡稱購買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為進項稅額。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根據上述規定,公司通過送員工上下班的方式為員工提供非貨幣性福利。用於集體福利的交通費用不得按規定從進項稅額中扣除。因此不能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壹般納稅人銷售自用固定資產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第1號
:現將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其已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有關增值稅問題公告如下: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屬於以下兩種情況。增值稅可以簡易方式按4%的稅率征收,不允許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1.納稅人購買或者自制固定資產,並在認定為壹般納稅人後將該固定資產出售的,為小規模納稅人。
二、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按簡易方法征收增值稅的應稅行為,其出售的固定資產按規定不能抵扣且進項稅額不抵扣。?根據上述稅收規定,除上述兩項外,均應按適用稅率繳納增值稅。
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附件中關於新增和調整消費稅稅目範圍的註釋,汽車是指以動力驅動的四輪及四輪以上的車輛。範圍包括不超過9座(含駕駛座)的各類乘用車,10至23座(含23座)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用於載客和載貨的各類中、輕型商用車。因此,納稅人購買不超過9座(含)的乘用車和10至23座(含23座)的各類中輕型商用車,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貨車和皮卡車可按規定申報抵扣。比如新購置的公車用於運送員工上下班,即使超過23座(按規定不征收消費稅),也不能抵扣進項稅,因為屬於集體福利範疇。
4.企業將購進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班車既不用於生產,也不用於運輸。
用於管理,為企業生產經營提供後勤保障服務,屬於集體福利性質的固定資產,因此班車發生的汽油費用不能作為企業的進項稅在銷項稅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