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
壹是公開D級納稅人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名單,直接判定其他直接負責註冊或經營的納稅人納稅信用為D級。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收繳在輔導期內按壹般納稅人政策辦理,普通發票的收繳實行舊發票換(檢)開新發票,嚴格限量供應。
第三,加強出口退稅的審核。
四是加強納稅評估,嚴格審核其提交的各類資料。
五:列出重點監控對象,加大監督檢查頻率,發現規定處罰幅度內的最低標準不適用於稅收違法行為。
不及物動詞向有關部門通報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提出限制或者禁止經營、投融資、政府提供的土地征用、進出口、出入境、新公司註冊、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獲取榮譽、安全許可、生產許可、從業資格、資質審查等建議。
七:D級評價保留2年,第三年納稅信用不得評價為A級。
八。稅務機關和有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懲戒措施,以及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的其他嚴格管理措施。2014年底,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文明辦等21部門* *簽署《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對進入稅收違法“黑名單”的人員開展18聯合懲戒。2015下半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等38個部門聯合簽署了《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 * *整合形成了三大類90條具體措施。
九:受到更嚴格的稅收管理限制。
x:適用相應的D級納稅人管理措施;
Xi:納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出境前未補繳稅款或未提供納稅擔保的,按有關規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十二:稅務機關將當事人信息提供給參與實施聯合懲戒的相關部門,相關部門將依法對當事人采取聯合懲戒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