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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簡介、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招生工作的指示精神,進壹步做好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確保優質優秀新生的公開、公平、公正招生,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年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簡介、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招生工作的指示精神,進壹步做好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確保優質優秀新生的公開、公平、公正招生,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年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簡介、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山東水利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招生工作的指示精神,進壹步做好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確保優質優秀新生的公開、公平、公正招生,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山東水利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第二條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學校代碼:12946。

第五條學校地址:山東省日照市學院路677號

第六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大專、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七條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八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全日制高職招生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

第九條山東水利職業學院紀律委員會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四章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十條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招生計劃及各專業相關要求以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入學

第十壹條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省(市)招生部門確定。

第十二條根據教育部要求,錄取采取“學校主管,招辦監督”的體制,采取遠程網上錄取的方式,以文化成績為主,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外語語言要求:商務英語專業僅限英語考試語言,不加口語。其他專業不限語言。

第十四條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認真貫徹教育部、衛生部等部門聯合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條件沒有特殊要求。

第十六條錄取規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部門的錄取政策和指定的錄取分數線錄取。

1.錄取按照各省自願設置,投檔錄取的原則進行。

2.實施各省高考綜合改革,在符合公布的招生專業科目範圍的前提下,實行專業平行誌願。如果專業平行誌願不滿意投檔,則錄取招聘(後續)誌願考生。

3.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投檔規定:已實施平行誌願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錄取。第壹次填報誌願的考生人數不夠時,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招錄(後續);未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照“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取,先報考學校的考生優先錄取。當第壹個報考崗位的考生人數不足時,錄取後續誌願考生,以此類推。專業分配方式:招生時按照“分數第壹”的原則錄取,按考生成績高低順序安排專業。

4.各專業相關科目無成績要求。

5.考生各種加分減分按上級相關文件執行。

6.藝術類專業,按《山東水利職業學院2022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執行。

7.春季高考考生按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8.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學校招生信息網、招生熱線、錄取通知書等。

第六章收費、退款標準和補貼政策

第十七條?學校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形式資助學生完成學業。貧困家庭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蔡鷺科教〔2020〕15號)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資格審查和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對學生資格進行審查。考生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作弊或在復查中發現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其錄取資格,檔案退回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條頒發畢業證的學校名稱:山東水利職業學院。證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文憑。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壹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辦理與招生有關的事宜。對於以山東水利職業學院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山東水利職業學院解釋。

聯系信息

郵政編碼:276826

學校地址:山東省日照市學院路677號

電話:0633-798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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