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無正當理由什麽工會經費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無正當理由什麽工會經費

法律分析:企業、事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由地方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的,地方稅務機關應及時將欠費單位名單反饋給地方總工會,由地方總工會牽頭,會同地方稅務機關進行催報催繳。欠費單位在催繳限期內仍未補繳的,地方總工會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提起訴訟和申請強制執行。

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具體繳納時間是每個月初或季度初15號以前。

工會依法取得並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按《中華人民***和國工會法》,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這二項,其中2%工會經費是經費的最主要來源。

會員活動費。用會費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及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如組織會員活動日經費、郊遊活動費、聯歡會、參觀展覽會、電影、舞會、遊園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工會法》 第四十四條 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各級工會建立經費審查委員會。各級工會經費收支情況應當由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並且定期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接受監督。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對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工會經費的使用應當依法接受國家的監督。

  • 上一篇:盤龍區工商註冊:電子發票常見問題
  • 下一篇:公司沒有會計,妳可以自己報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