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大會宣告派發現金股利時:
借:利潤分配壹應付現金股利
貸:應付股利
2、支付已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時: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
需要註意的是,企業收到分紅時,應根據分紅協議或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支付方式等進行入賬處理。同時,企業還需要關註分紅所涉及的稅收問題,根據稅法規定及時繳納相關稅款。
分紅和股票的主要區別體現在以下方面:
1、定義: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壹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而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壹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借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壹種有價證券。
2、形式: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壹種方式,可以是以現金或股票的形式發放。而股票本身是壹種所有權憑證,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3、獲得方式:分紅是股東基於持有公司的股份,從公司的可分配利潤中獲得的收益。而股票的獲得,壹般是通過在公司初始發行或者後續增發時購買獲得,或者在二級市場上從其他投資者處購買獲得。
4、風險和收益:分紅通常被視為壹種相對穩定的收益來源,因為它來自於公司的盈利。然而,分紅的金額和頻率並不保證,它取決於公司的盈利狀況、現金流以及管理層的決策。相比之下,股票的收益和風險都相對較高。如果公司的業績表現良好,股票價格可能會上漲,從而使投資者獲得資本增值。相反,如果公司業績不佳,股票價格可能會下跌,投資者可能會損失投資本金。
綜上所述: 企業收到分紅時,應遵循會計準則和稅法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和稅務處理,確保財務報表的準確性和合規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壹)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