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所得稅月(季)度預繳和年終匯算清繳的會計處理如下:
1.在計算預繳所得稅額和按月或按季繳納所得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方: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2.年度終了,根據自行補繳的稅收收入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時,計算年度應納所得稅,扣除預繳的稅款時,為補征稅款,編制會計分錄。
借方: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3.根據稅法規定,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允許鄉鎮企業在應納所得稅中扣除10%作為社會支出補助。在為“補貼社會支出”提取備抵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款:其他應付款-社會支出補貼
非鄉鎮企業不需要做這個賬務處理。
4.年末繳納應納稅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5.年度匯算清繳,計算出年度應納所得稅小於預繳的稅款,其差額即為多繳的所得稅。當多付的稅款沒有退還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多付的應收所得稅。
貸項:所得稅
稅務機關審批退還多繳稅款時,應作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其他應收款-多付的應收所得稅。
當多繳的所得稅不能退還以沖減下壹年度預繳的所得稅時,應在下壹年度作會計分錄。
借方:所得稅
貸項:其他應收款-多付的應收所得稅。
(二)企業對外投資收益和合營企業稅後利潤的稅務會計處理。
根據稅法規定,投資者企業所得稅稅率高於被投資企業或關聯企業的,投資者企業的稅後利潤應照章補繳。其會計處理如下:
1.根據企業所得稅相關政策規定,在確認投資收益或合營企業稅後利潤後,計算繳納合營企業投資收益或稅後利潤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金額,並編制會計分錄。
借方: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三)上述會計處理完成後,當“所得稅”的借方余額結轉到“本年利潤”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方:本年利潤
貸項:所得稅
“所得稅”年末無余額。
(四)所得稅減免的會計處理
企業所得稅減免分為法定減免和政策減免。法定減免是根據稅法規定公布的減免政策。納稅人可以直接享受優惠政策,無需辦理審批手續。他們的免稅收入不需要計算,直接結轉到本年利潤,不做稅務會計處理。根據稅法規定,政策減免是由符合所得稅減免條件的納稅人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按規定程序批準後,方可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稅收減免政策,實行先征後退的原則。計算繳納所得稅時,按照上述相關會計處理編制會計分錄,在收到稅務機關的減免稅批復後申請退稅,收到退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企業所得稅
(5)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會計處理:
如果上年年終結賬後,在本年發現上年所得稅計算有誤,應通過損益科目“上年損益調整”進行賬務處理。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借方金額,反映企業以前年度多計收入、少計費用而調整的本年損益金額;貸方發生額反映企業以前年度少計收入、多計費用而需要調整的本年損益金額。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應預提、提取的稅款抵扣項目,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後發現的,不得轉入下壹年度補充抵扣。然而,多報的費用和開支應予以調整。
1.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多收費用和少收收入時,應當編制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本年未結賬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款:本年利潤
(六)企業清算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清算是指因企業破產、解散、撤銷,終止正常經營活動,依照法定程序收回債權、清償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的行為。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依法進行清算時,應當照章繳納企業所得稅。
1.計算應納所得稅和清算收入納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方: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2.所得稅結轉到清算收入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清算收入
貸項:所得稅
(七)采用“應納稅額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會計處理:
1.永久性差異納稅調整的會計處理。永久性差異,是指會計上不能計入損益的項目,在會計上計入損益,導致會計利潤與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差異。
在按照永久性差異增加的收入計算應納所得稅時,作會計分錄。
借方: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不結轉時:
借方:本年利潤
貸項:所得稅
2.時差納稅調整的會計處理。時間性差異是指會計上收入項目或支出項目計入損益的時間與稅法規定的時間之間的差異。
根據當期應調整的時差收入額計算應納所得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方: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未結轉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方:本年利潤
貸項:所得稅
(八)采用“稅務影響會計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會計處理:
1.對於永久性差異納稅調整的會計處理,在按照永久性差異增加的收入計算應納所得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方:所得稅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所得稅未結轉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方:本年利潤
貸項:所得稅
2.時差納稅調整的會計處理。將調整前利潤總額加計時差異增加的收益計算的應納所得稅與調整前利潤總額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進行比較,將當期差異分期遞延分配在“遞延稅款”科目,當影響發生時反方向核銷,直至遞延稅款全部遞延核銷完畢。當當期損益與調整前利潤總額相加計算的應納所得稅大於調整前利潤總額計算的應納所得稅時,作會計分錄。
借方:所得稅
借項:遞延稅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反之,編制會計分錄。
借方: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項:遞延稅
當所得稅沒有結轉時:
借方:本年利潤
貸項: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