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企業已經申報過對應的稅費,再次申報會導致重復申報。2、企業已經過了申報期,這種情況下需要去稅務局上門申報。3、企業軟件尚未升級,舊版本不能使用。4、企業網絡原因,網絡錯誤。5、稅務局系統原因導致數據不能接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資源稅法》 第十二條 資源稅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納稅人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月度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