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生產經營後的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仍有利潤的第壹個年度。?
開始獲利年度是是指企業的生產經營開始獲得利潤的那壹個年度。如新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不壹定壹開始生產經營就能獲得利潤,有的企業可能若幹年沒有盈利。“獲利年度”是指.開始生產經營後的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仍有利潤的第壹個年度。
為照顧這壹實際情況,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凡新辦的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壹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所得稅。
擴展資料職工福利費的範圍,在財務部和國稅函都有相關的規定且不壹致,而國家稅務總局在稅務答疑時就明確了,在所得稅上按照國稅函的文件處理;在會計處理上按照財政部財通的文件。如果不壹致,就按照稅法的標準。
在實務操作中還壹定要註意稅法優先原則在其他方面的體現,如合同中寫明股權轉讓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個人負擔,但是由對方承擔這部分費用,在實際操作中,如果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還是會找個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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