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方法和用法的考試方法規定了考試的對象、內容和方法。對象分為領導幹部學法用法考試、新任領導幹部法律知識考試和國家工作人員法律知識考試。
領導幹部、新任領導幹部、擬任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由全市統壹安排,采取無紙化考試、隨機抽樣、集中考試等方式組織實施。辦法還強調,領導幹部法律考試和新任職領導幹部法律知識考試統壹采用百分制,考試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考試成績應當及時向領導幹部所在單位通報。處級以上幹部要建立學習方法檔案,記錄學習方法的使用情況和考核結果。
擴展數據
“年度考核制”明確了依法考核的對象、時間、內容和程序:對象是全市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時間為壹年壹次,與年度考核工作同步部署、同步進行。內容包括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守法、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重大問題依法決策、法治發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治建設其他職責履行情況、存在的問題、原因及措施。
程序、組織、民主測評、評價同述職。考評結束後,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考評情況,連同述職述廉壹並反饋。
人民網-新鄉領導幹部宣講法納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