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是指人民依法向征稅機關繳納壹定部分的財產以形成國家財政收入,從而使國家得以具備滿足人民對公***服務需要的能力的壹種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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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優先原則是什麽?
稅收優先原則是指稅務機關征收的稅收優於無擔保債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納稅人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將其財產抵押、質押或者留置之前的,應當在抵押、質押、留置之前執行。納稅人被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決定處以罰款、沒收違法犯罪所得的同時又欠繳稅款的,納稅優於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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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優先原則的表現是什麽?
1、稅務機關具有優先征收無擔保債權稅款的權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稅收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是指納稅人在有其他應償還的債務的同時有繳納稅款的義務,且納稅人未設置相應的擔保物權的財產,無法同時滿足繳納稅款又清償以及其他公司債務的需要,此類財產應該先用於償清應交稅款。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取得納稅人無擔保物權的財產,可以優先於其他債權人。
2、稅收優先於在之後發生的抵押、質押和留置權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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