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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部門是什麽單位

法律分析:

稅收只有國稅和地稅,其它任何部門和單位及個人都無權收稅的,地方趕集或去集貿市場賣東西當地的主管部門可以收費,那也僅僅是租賃櫃臺或場地費用,只要是稅收就必須是地稅部門或國稅部門收取,並且有正式的稅務發票,並非什麽人或單位都可以收稅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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