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每月15號前向國稅申報;
2、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每月15號前向地稅申報;
3、個人所得稅每月7號前向地稅申報;
4、所得稅季度末的下月15號前向地稅或國稅申報;
5、印花稅年底12月份申報壹次;
6、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各地申報時間不壹樣。壹般半年申報壹次。
企業納稅的流程是:
1、納稅人依法提出納稅申報;
2、核準納稅;
3、在法定期限內,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並出具已納稅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條
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稅務機關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
第三十壹條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