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到稅務局網站,輸入妳的繳稅識別碼和密碼,進入報稅系統。
3.然後進入報稅,將妳在“電子報稅”系統中導出的報表導入網上報稅系統。
4.納稅申報後,可以到“納稅申報查詢”打印自己提交的報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並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和資料。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和個人外,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稅務登記證的樣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自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扣繳稅款登記,領取扣繳稅款登記證;對於已經辦理稅務登記的扣繳義務人,稅務機關只能在其稅務登記證上登記扣繳事項,不再核發扣繳稅務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