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關於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範圍的通知》(財稅〔2018〕102號)的規定,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直接投資境內非禁止外商投資的項目和領域,可以享受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3號)進壹步明確了相應條件。因此,境外投資者用境內企業分配的利潤再投資於境內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照上述規定享受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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