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科目不變。考試科目仍為五科,分別為稅法(壹)、稅法(二)、涉稅服務實務(原稅務代理實務)、涉稅法律(原涉稅法律)、財務與會計。
2.考試內容不變。部分科目的科目名稱雖有變動,但考試內容仍與原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相同;
3.考試難度不變。試卷難度與原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試卷保持壹致,延續原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的命題原則,不增加或降低試卷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