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對多繳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立即退還給納稅人;如果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了有多繳稅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稅收征管法》第七十八條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多繳稅款的,應當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辦理退還手續;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要求退還的,稅務機關應當自接到納稅人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並辦理退還手續。 稅收征管法第五十壹條規定的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繳稅款退稅,不包括依法預繳稅款形成的結算退稅、出口退稅和各種減免退稅。 退稅利息按照稅務機關辦理退稅手續當天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法律客觀:《 土地增值稅 清算 管理規程》 第十條 對符合以下條件之壹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壹)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築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築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築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三)納稅人申請註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對前款所列第(三)項情形,應在辦理 註銷登記 前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