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部門:負責發放低保人員、低保邊緣重病困難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低保外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
2、人社部門:負責發放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
3、退役軍人部門:負責發放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
4、總工會:負責發放各級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
5、殘聯:負責發放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對象、盲人按摩機構在冊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