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需要報驗,如果不報驗就要求妳們註銷的。
有的地方外經證在開具發票時未預繳增值稅,現在超期2個月補繳,通常只加收滯納金,不予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壹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壹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