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面對稽查時不能抱有僥幸、對抗的心態,同時也不需要膽怯與唯唯諾諾,若有正當特殊緣由,可以直接與稅務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探討。
稅務機關依法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所進行的稅務檢查和處理工作的總稱,就是稅務稽查。根據法律法規授權,稽查局專司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所以,稅務稽查是為了打擊稅收不法行為而誕生的。
稅務稽查在多數情況下年度性或季度性巡回檢查,是壹種常規檢查,並沒有明確針對性。由群眾舉報或者說發現問題而進行的有針對性的稽查只是極少數。所以,即使稅務稽查說要來檢查,也不必有什麽特殊的準備或舉動。“稅務稽查來了以後,讓他看什麽,不讓他看什麽?”可能有好多人對此大惑不解。作為壹種常規檢查,在法律上沒明確的規定。所以,如果稅務稽查人員來了以後,應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要求配合稅務檢查工作,比方說,提供所需的會計賬簿、資料,回答稽查人員所提問題,帶領稽查人員到生產經營現場,態度應該是不卑不亢、從容不迫、實事求是,給人壹種嚴肅認真主動熱情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