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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恩的工作分工

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協助市長分管市財政局、人事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監察局、審計局。分管和協調市政府辦公室、政府法制辦公室、國資委、物價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殘疾人聯合會、老齡辦、工商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政府采購中心、大慶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資產經營公司。聯系市人大、市政協,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軍分區、駐軍、武警部隊,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石油、石化大企業。

市長助理李雲迪、佘利民協助王洪恩副市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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