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證合壹後,可以在上傳稅務登記證時,選擇上傳營業執照就可以了。
營業執照上面有個統壹社會信用代碼,這就是稅務登記證上的內容。新舊營業執照最根本也是最顯著的不同點在於,舊版營業執照右上角記載的是15位的註冊號,新版營業執照右上角記載的的是18位的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就是所謂“三證合壹,壹照壹碼”裏的壹碼,三本證合成壹本,並且使用同壹個代碼——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壹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壹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