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房屋租賃管理條例》規定,所有出租的房屋都需要向當地主管部門申報並繳納稅款。
2.租的房子壹般都是個人,沒有能力給任何發票。
3.地稅服務站都是代開發票(合同和車主資料需要齊全)。
4.按月租金或發票金額,已送國家納稅,納稅人必須遵循合同約定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