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規定開具發票:壹些主觀故意不開具發票的企業,也不會合規進行納稅申報,這種情況下企業既不開票又不申報收入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違規,涉稅風險很大。
2、未及時確認收入和納稅申報:對於客觀原因造成存在未開票收入的企業,會對相應的未開票收入進行納稅申報,但即使申報了未開票收入,企業也存在涉稅風險,如不確認收入、不納稅申報等。
3、未開票收入申報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操作流程,確保銷售、開票和納稅申報等環節都有明確的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