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征管法規定,應該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如果沒有按期辦理,按規定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個體的不是免稅,是起征點調整後未達起征點的不征稅,個體戶是不是能夠達到起征點要由各務機關核定。
對妳這種情況,按規定稅務機關是視情節處理,視情況可能只限期改正不罰款,也可能會罰款,這是稅務機關的權力,至於註銷營業執照,稅務機關如果發現妳的店在經營壹樣也會找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