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收基礎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修、安裝、繪圖、化驗、檢測、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同行評議、書畫、雕塑、影視、錄音、錄像、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理服務及其他。屬於壹次性收入的,收入壹次取得;屬於同壹項目的連續收入的,壹個月內取得的收入視同壹次。
(2)稅率
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壹次性收入畸高的,可以加征。個人壹次性取得勞務報酬的,其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前款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然後按照應納稅額的50%征收;5萬元以上,加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