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免征增值稅時:
借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2024年貸方金額)
貸款:營業外收入
同時,2023年的貸方余額將直接轉入營業外收入:
借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2023年貸方余額)
貸款:營業外收入
這樣,應交增值稅的累計貸方余額可以按年度結轉到營業外收入。需要註意的是,具體的賬務處理可能需要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其他相關因素綜合考慮。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稅政策的公告》(公告編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3年19),月銷售額65438+萬元(含)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執行至2027年2月31。
免征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為:確認收入時,借“應收賬款”等科目,借“主營業務收入”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當滿足免稅條件時,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借出“營業外收入”(小企業會計準則)或“其他收入”(商業企業會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