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以上,按照以下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招聘1到2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3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入圍面試。缺考和語文基礎知識考試不及格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兩位。同壹崗位考生總成績並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壹環節;筆試成績相同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的科目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