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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系統2018年度擬錄用公務員公示公告

公示時間:2018年5月15日-5月21日(5個工作日)

 監督電話:0991-2681382

 聯系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青年路397號

 郵政編碼:830002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_公示

 第二十八條招錄機關根據報考者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

 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者工作單位、監督電話以及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或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壹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第二十九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擬錄用人員名單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招錄機關擬錄用人員名單報省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並安排必要的培訓。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的,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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