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表示,各區教委要嚴格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校長(主任)負責制,督促學校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與本行政區域內的中小學(幼兒園)、餐飲企業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建立以校長(主任)為第壹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的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
通知還強調,對責任人不履行管理責任或履行不到位,造成學校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擴展數據:
在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通報提出,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加強餐飲企業和自建食堂管理。首先,校外送餐的學校要對餐飲企業實行嚴格的準入管理。餐飲企業必須通過區教委組織招投標,將食品安全作為選擇餐飲企業的重要標準,並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學校采購的集中用餐應加工成正餐,不得采購冷食、生食、裱花糕點、四季豆等高風險食品。
同時,要加強學校自建食堂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確保食品可追溯。嚴禁采購和宰殺活禽,確保食品原料安全。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原則上不得制售冷食、生食、裱花糕點、四季豆等高風險食品。
參考資料:
人民網-學校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將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