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2017年4月28日發布,2065438年7月1日實施);
自2017,1年7月起,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1.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的稅率為11%: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液化石油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空氣、熱水、燃氣、居民用煤制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藥、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