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免稅-稅收抵免=(收入總額-非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適用稅率-免稅-稅收抵免。公式中的減免稅是指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稅收優惠規定減免稅和抵免的應納稅額。對於有境外所得的企業,由於其境外所得繳納的所得稅可以按規定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因此該類企業實際向稅務機關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可能不等於其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