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是以流通中貨物的增值額為基礎征收的流轉稅,由國家稅務局征收。稅收的50%來自中央政府,50%來自地方政府。增值稅根據外購固定資產抵扣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生產增值稅、收入增值稅和消費增值稅三個稅種。20265438年4月1日至2022年2月31日,月銷售額在15萬元(含)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在實踐中,很難準確計算商品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的增加值或附加價值。因此,我國也采用扣稅的方法,這是國際上普遍采用的方法。即根據貨物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銷售稅,然後扣除取得貨物或勞務時繳納的增值稅,即進項稅,差額為增值部分應納稅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征稅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