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繳存憑證在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具。委托存款單位代理人辦理的,單位代理人應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為辦理的,代理人還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客觀性: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根據前壹段
(2),
(3),
第(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