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司要求居家工作的話是不扣工資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按照公司要求工作了,那麽是不夠扣工資的。如果有違反公司規定的話,那麽是可以要求員工經濟賠償的。
需要明確的是,企業在延遲復工期間的工資支付,應當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的相關規定執行,即企業在壹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壹個工資支付周期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標準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總而言之,無論在家有沒有辦公都是可以獲得工資的,如果在家辦公壹般都是按照實際的工作情況來支付,如果是沒有在家辦公的,可以按照最低工資標準進行支付。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壹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余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