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不在社保減免範圍:由於機關事業單位不涉及經營問題,受疫情影響較小,因此,不納入此次社保減免政策的範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_2020_11號)也已明確——“不含機關事業單位”。
擴展資料:
個體工商戶條件享受減征或者免征社保:國務院常務會議於2月25日舉行2020年明確表示,個體工商戶參加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企業為員工根據他們的單位應當享受減稅或免稅政策指的是小,中型和微型企業。這裏需要註意的是,“按單位參保”享受社會保障減免額的,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不屬於免免額對象。
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保險單位,參照的實現大型企業:三個社會保險費減少政策發布的狀態,各種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可以減半的集合的三個社會保險單位。也就是說:民營非企業單位、社會組織等社會組織參照大型企業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