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農產品的進貨發票。
農產品收購發票,是指收購單位從個體農業生產者(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個體經營者除外)處收購自產免稅農產品時,由付款方開具給收款方的發票。收購企業從農產品個體生產者手中收購自己的農產品。因為生產者自己不能開具發票,所以采購企業“為自己”開具發票。
發票開具後,應準備好與發票相關的各種單據供稅務局查驗,包括但不限於稱重清單、檢驗清單、收貨清單、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付款憑證、賣方身份證復印件、賣方自產能力證明、購銷合同或協議等原始單據。
二是農產品銷售發票。
農業生產者銷售免征增值稅的自產農產品開具的普通發票。與上述收購不同的是,這類農業生產者是單位,可以自行開具發票,不需要收購方代開。
三是通行費發票。
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按規定設置並收取的過馬路、過橋、過大門的費用。如果收取的通行費屬於經營性質,屬於應稅項目,必須開具發票,繳費人也需要憑發票進行核算。
提示:2019以後,電子普通通行費發票可以抵扣,紙質通行費發票只能抵扣過橋和過門,但是不能抵扣不代表不能記錄,需要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