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
二、政策內容
2020年3月1日至3月1日20265438+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稅率征收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預提率為3%的預提增值稅項目,預提增值稅減1%預提率。其中,2020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為3%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提率的增值稅預繳,暫停增值稅預繳。
三、操作流程
1.享受生活
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按規定填寫申報表,即可享受優惠待遇。
2.處理渠道
可以通過辦稅服務廳(處)、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位置和網站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辦稅服務”欄目查詢。
3.報告要求
小規模納稅人應申報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其中,減征1%的銷售額應填寫《增值稅及附加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和《不含增值稅銷售額》(3%征收率)對應欄目,相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並填寫《增值稅及附加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
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增值稅政策的公告。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3%的稅率征收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的稅率征收增值稅;預提率為3%的預提增值稅項目,預提增值稅減1%預提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