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的高校都是局級單位(不包括軍校),本科院校是正廳級,專科院校是副廳級。其中,31知名高校校長、黨委書記為副部級幹部,由中央、國務院任命,中組部管理。
但即使是副部級高校,也還是正廳局級,只有校長、黨委書記是副部級。副校長的行政級別與其他高校相同,其他領導幹部的行政級別相同。其中,國防科技大學因為校長、黨委書記都是副軍級幹部,也被認為是副部級大學。
擴展數據:
高等學校行政級別的有關要求規定:
1.綜合管理的職級序列分為:壹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壹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壹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壹級科員、二級科員。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黑龍江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條例》等地方法規,有股。
百度百科-高校行政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