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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繳稅款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壹、正文回答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稅務機關在征收稅款時,必須向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常見的完稅證明有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境外公司企業所得稅完稅證明、印花稅完稅證明、企業所得稅完稅證明、車船購置稅完稅證明、契稅完稅證明等。

第二,分析

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多繳納的稅款。納稅人自匯算清繳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要求稅務機關退還多繳稅款,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核實後應立即退還。涉及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國庫管理的規定予以退還。

3.多繳多得申請退稅需要哪些資料?

1,退稅申請表;

2.完稅證明復印件;

3、多繳稅款證明,包括納稅人的退稅申請和管理單位核實情況;

4、特殊原因不能退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原繳款賬戶,以及其他指定接受退稅的賬戶和退稅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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