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代理納稅人可以代理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繳納稅款等稅務事項。因此,代理納稅人可以代辦法人三方稅務協議中規定的稅務事宜。
但需要註意的是,代理納稅人代辦稅務事宜需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代理納稅人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和能力,代理納稅人與納稅人之間必須有書面的代理協議等。
因此,如果您需要代辦法人三方稅務協議中規定的稅務事宜,可以委托符合相關資質和能力要求的代理納稅人進行代辦。同時,建議在委托代理納稅人前,仔細閱讀代理協議,確保代理納稅人能夠按照協議規定履行代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