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需要帶身份證,賣家需要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原件等有效證件。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30日內,他應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並繳納壹定的稅費,辦理過戶手續。
1.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相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相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3、房地產管理部門對申報的成交價格進行核實,並根據需要對轉讓房屋進行實地調查和評估;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5.房地產管理部門簽發轉讓令。辦理上述手續後,雙方應根據過戶手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