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分公司不是獨立納稅人。因為我國法律規定,獨立納稅人是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或者組織,而分公司僅僅只是作為總公司的壹個分支機構,不具有獨立法人的資格,無法獨立的對外承擔法律責任,也不能獨立納稅。分公司的納稅行為均由總公司代為完成,因此分公司不是獨立納稅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六十四條 公司應當在每壹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制作。